本报讯 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校组织了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经个人申请、各院(系、部)推荐、专家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公示等程序,本次遴选出19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至此,我校已有25人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其中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分别为:包怀恩、吴建伟、张国忠、张爱华、官志忠、程明亮;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分别为:于燕妮、王小林、王永林、王季石、左丽、伍国锋、刘兴德、刘健、孙诚谊、何志旭、宋宇峰、张湘燕、时立新、杨华、杨国珍、杨勤、陆洪光、郭兵、梁文妹。
(本报通讯员 江宣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