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公元前460年,在科斯岛上,诞生了一位勇于向宗教巫医挑战的“医学之父”,他就是希波克拉底。
在古希腊,医生这种职业都是父子相传的,所以希波拉克底自小就跟随父亲学医。当时的希腊,巫医盛行,求医不如求神,人一旦生病,不是念咒就是祭祀祈祷,病人被骗了大量钱财,最终却难逃被病痛折磨而死的命运。希波克拉底对巫医深恶痛绝,他愤怒地说“医生医治的不仅是病,还应该是病人,‘神赐疾病’的说法根本就是谬论!”
希波拉克底同样具有大医学家的高尚医德。公元前430年,雅典爆发了瘟疫,许多人突然发烧、呕吐、腹泻、抽筋、身上长满浓疮、皮肤严重溃烂。患病的人不断死去,雅典城中到处都是未掩埋的尸体。于是,城里的民众纷纷出逃。可当时身在马其顿他却冒着生命危险闻风赶来治病,他一面调查疫情,一面探寻病因和解救方法,最后他发现打铁人是健康的,于是他得出结论:火的作用。在命人燃起大火后,赶走了瘟疫。
就这一把火,烧出了西方后世的医德规范,有希波克拉底提出的誓词为证:
“我要遵守誓约,矢志不渝。对传授我医术的老师像父母一样敬重。对我儿子、老师的儿子及我的门徒,我要悉心传授医知识。竭尽全力采取我认为有利于病人的医疗措施,不能给病人带来痛苦与危害。我不把毒药给任何人,也决不授意别人使用它。我要清白的行医和生活。无论进入谁家,只是为了治病,不为所欲为,不接受贿赂,不勾引异性。对看到或听到不应外传的私生活,我决不泄露。”
二战结束,在审判了纳粹医生的罪行后,医生职业道德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又引起了人们的重视。1948年世界医学会在希波克拉底誓言的基础之上,制定了《日内瓦宣言》,作为医生的道德规范全文如下:
“值此就医生职业之际,我庄严宣誓为服务于人类而献身。我对施我以教的师友衷心感佩。在行医中一定要保持端庄和良心。我一定把病人的健康和生命放在一切的首位病人吐露的一切秘密我一定严加信守,决不泄露。我一定要保持医生职业的荣誉和高尚的传统。我待同事亲如弟兄。我决不让我对病人的义务受到种族、宗教、国籍、政党和政治或社会地位等方面的考虑的干扰。对于人的生命自其孕育之始,就保持最高度的尊重。即使在威胁之下,我也决不用我的知识作逆于人道法规的事情。我出自内心以荣誉保证履行以上诺言。”
从那时起,社会的发展和医学的进步使医生与病人、权利与义务又有了变化,为反映这些新的情况,1988年美国医学化理学家E.D.彼莱格里诺和D.C.托马斯马在《为了病人利益》一书中根据医学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提出了“一个医生所承诺的促进病人利益的义务”,这被西方国家许多医学院校用来作为医学生毕业时需背诵的誓词,有人称为“后希波克拉底誓言”,全文如下:
“我保证履行由于我的专业我自愿承担的治疗和帮助病人的义务。我的义务是基于病人所处面的利益作为我的专业伦理的第一原则。由于承认这种约束,我接受下列义务,只有病人或病人的合法代理人才能解除我这些义务:
①将病人的利益置于我专业实践的中心,并在情况需要时置于我自己的自我利益上。
②拥有和保持我的专业要求的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③承认我的能力的局限只要我的病人病情需要我应向我的各种卫生专业的同事求助。
④尊重其他卫生专业同事的价值和信念,并承认他们作为个人的道德责任。
⑤用同等的关切和献身精神关怀所有需要我帮助的人,不管他们有没有能力付酬。
⑥主要为了我的病人的最佳利益,而不是主要为了推行社会的、政治的或财政的政策或我自己的利益而行动。
⑦尊重我的病人的参与影响他或她的决策的道德权利,明确地、清楚地、用病人理解的语言说明他或她的疾病的性质,以及我建议采用的治疗的好处和危险。
⑧帮助我的病人作出与他们的价值和信念一致的选择,不强迫,不欺骗,不口是心非。
⑨对我听到、知道和看到的保守秘密,作为我关怀病人的一个必要部分,除非对别人有明确的、严重的、直接伤害的危险。
⑩即使我不能治愈病人,也总要帮助他们,当死亡不可避免时,要帮助我的病人按照他或她自己的打算死亡。决不参与直接的、主动的、有意识的杀死一个病人,即使为了仁慈的理由,/或应国家的要求,或任何其他的理由。为了覆行我对社会的义务,参与影响国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决定,提供领导以及专家的和客观的证言。将我所说和所信的付诸实践,从而在我的专业生涯中体现上述原则。
20世纪中叶,世界医协大会据此制定了国际医务人员道德规范。
希波克拉底被西方尊为“医学之父”,所谓“医学之父”,除了表现在超凡的医术和过人的智慧上。大医学家的风范都是德行兼备,才能万古流芳。
古人云:“凡医者之于病人,必事事体贴,如若身受之,而后用药无误。医之为道,全在身考”。身在医学院的我们是不是更应该要有崇高的医德呢?
(校报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