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是中国大陆范围内,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参政党的统称。它们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我国实行的党政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我国政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以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她们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而是带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治组织;在政治态度上存在左、中、右的政治分野,其政治主张与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时期的政治纲领基本一致。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采取争取、联合的方针。在抗日战争和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斗争中,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建立了合作关系,民主党派在斗争中经受了考验。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除中国青年党、民主社会党投靠国民党以外,其他民主党派都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1948年发布的“五一”口号的号召,同中国共产党一道为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新中国而共同奋斗。各民主党派都在这一时期的革命斗争中抛弃了某些人的“中间路线”和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幻想,逐步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建立新中国作出重要贡献。
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共有11个民主党派,初步形成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格局。1949年11月,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并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49年12月,中国人民救国会自行宣布解散,逐形成现在八个民主党派的格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各民主党派都确定以《共同纲领》和宪法、人民政协章程总纲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积极参加人民政协和人民政协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权,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后,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发生根本变化,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200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根据我国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对民主党派的性质作了新的阐述:即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收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一步与广泛性相统一的、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进新时期以后,各民主党派组织各自成员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他们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去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有着广泛联系,是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综上,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摘自《党政干部统一战线知识读本》一书第65-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