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照可自学,报驾校不再是唯一的选择
自学驾驶可以自备车辆,但是不可以用于经营性的驾驶活动。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驾校计时收费,考试网上报名
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且考试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自主报名,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 “科目二”“科目三”可一天考完
为减少考生往返次数,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合格后可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在都合格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 若三年内出严重事故,倒查考试过程
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若发现违规问题,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依规查处收受或索取考生财物的违法行为。
★ 驾照可异地申领和审检
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 重新申领驾照可直接考试
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 简化小型车驾照体验
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同时,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将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